外购的货物用于样品要交所得税吗
本文是有关外购的货物用于样品要交所得税吗的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外购的货物用于样品要交所得税吗的相关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您解决外购的货物用于样品要交所得税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外购的货物用于样品要交所得税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所以我们由上文内容得知,即使是外购的货物用于样品,我们也需要去交企业所得税。
外购的货物用于样品要交所得税吗?相关阅读拓展:自产产品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视同销售处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将自产产品作为样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需要视同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额。公司内部QA部门领用检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需要视同销售处理,不需要计提销项税额。
上述是会计实务实操关于《外购的货物用于样品要交所得税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外购的货物用于样品要交所得税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勤学,勤思,勤问,苦钻,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一举拿下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证,一年6门,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