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规定介绍
这是一篇有关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规定介绍的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规定介绍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您解决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规定介绍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结合会计处理收入的确认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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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试题中只表述一般情况而不对特殊情况进行说明的,视为正确选项。
二、纳税地点
注意
营改增行业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三、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注意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
(一)1个月或1个季度: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二)1日、3日、5日、10日、15日: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三)纳税人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考点
七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
一、联次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3联。包括发票联、记账联、抵扣联。
二、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三、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一)零售(不包括劳保专用部
分);(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服务适用免税规定;
(三)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
以上内容是税务实操关于《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规定介绍》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规定介绍」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心者,栖神之舍;神者,知识之本;思者,神识之妙用也,你是否意会了这句话对会计职称考试的利害之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