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车辆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车辆如何处理?

账务处理admin2022-05-12 15:19:081013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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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车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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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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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现金

现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还有借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

固定资产清理

期末在结转至本年利润即可

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车辆可以抵扣吗?

答:1.如果你的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不论是普票还是专票,均执行"4%减半"征收增值税,且不得开具专票.

这属于"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且未抵扣"的情形.

2.如果你的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即便是当时没有拿到专票,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而未能在购入时抵扣,都要执行"17%"的税率.

(尤其是拿到的是普票,属于"按税法规定应抵扣而未抵扣",按倒霉处理.)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按2%征收增值税,也不得开具或代开专票.

以上三条的税法依据是"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9】9号"、"国税函【2009】90号".

4."商务活动的用车"都征消费税,所以,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四款,购入时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商务车销售时你根据拿到的二手车交易票据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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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苦读一朝决胜负换来笑逐颜开,数载艰辛六月定乾坤赢得似锦前程,会计职称考试,考了这么些年了,今年一定得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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