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财务知识admin2022-04-14 1:49:27695A+A-

文章是有关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答:《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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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下:

补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收(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行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同时,会计实操温馨提醒您,社保不是想补缴就能补的。

1、以北京为例,非京籍参保人员除“单位应缴未缴”这一原因外,一律不能补缴社保。

2、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缴的,所谓的补缴,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

3、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和利息是一定会有的。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对于具体的补缴政策和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以上内容就是会计实操给您带来的补缴社保利息的账务处理,希望看完本篇文章您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一情况。同时,关于社保补缴方面的知识您也需要明白。更多精彩内容,会计实操都会给您提供的。

上述是会计实操关于《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滴水穿石战会计职称考试如歌岁月应无悔,乘风破浪展雄才折桂蟾宫当有时,怎么读得这么别扭

呢,总之是为了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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