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
文章是有关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的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您解决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
核定应纳税额是税务部门根据单位实际经营情况核定一个应该交税的基数,一年不变。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核定征收税款及方式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对于
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的情况问题,以上内容都有讲到了;大家可以看一看,要是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会计实操网站进行提问!希望小编以上的资料对大家理解这个问题有所启发。以上是税法实务关于《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不要在忙碌中迷失了自己,在学习之余,欣赏一下生活,会让你的心情像花儿一样绽放,放下书本,享受一下大自然,舒畅的心情能够助你轻松通过会计职称考试,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