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药企业购货能否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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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企业购货能否抵扣进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你企业购进的货物和固定资产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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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7〕37号文第二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生物制药企业发生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因此,企业发生的新药研制临床试验费可按以上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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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畏惧、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的经验,没毛病,当年我考注册会计师的时候,也是极度害怕,但最后还是勇敢冲上去,会计考试居然成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