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未提坏账准备没有收回部分怎么做账?
本文是有关应收账款未提坏账准备没有收回部分怎么做账?的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应收账款未提坏账准备没有收回部分怎么做账?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应收账款未提坏账准备没有收回部分怎么做账?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应收账款未提坏账准备没有收回部分怎么做账?
应收账款有一部分已经确认无法收回,未提坏账准备,无法收回的部分这样做账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将坏账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冲销应收账款。在直接转销法下,企业不需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当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按其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八)其他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 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十八条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应收账款如何做会计凭证?
发生销售行为时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回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以上是会计实操小编整理的应收账款未提坏账准备没有收回部分怎么做账,你们看完后应该都有了自己的认知和理解.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会计干货,就请持续关注会计实操的官网更新!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资讯关于《应收账款未提坏账准备没有收回部分怎么做账?》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应收账款未提坏账准备没有收回部分怎么做账?」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沉默是挂科者最后的尊严,沉默是拿A者最高的轻蔑,今年的会计职称考试我要不拿个A,我誓不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