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的车船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这篇是有关汽车保险的车船税会计分录怎么做?的账务处理内容,下文详细介绍了企业日常业务过程中汽车保险的车船税会计分录怎么做?的相关财税处理技巧,说不定能够您解决汽车保险的车船税会计分录怎么做?的困扰。
对于汽车保险种的车船税,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具体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汽车保险的车船税如何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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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在收到保险机构的发票,备注中注明车船税信息的,首先计提车船税:
借:税金及附加——车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2、缴纳车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规定,保险机构在代收车船税,并且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应该在备注栏里注明车船税相关信息。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月份为准。
如果企业已经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不用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税。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车船税的税目,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客车和货车)、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船舶(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和游艇)。
拖拉机、电动自行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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