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回购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这是一篇有关销售商品回购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税务实操内容,下文详细介绍了企业日常业务过程中销售商品回购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相关财税处理技巧,也许能您解决销售商品回购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困扰。
销售方将产品销售出去之后,同意日后再将商品重新买回的行为,称为售后回购。那么当企业发生售后回购时如何做账?
企业售后回购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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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差额)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3、购回商品时:
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什么是售后回购?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售后回购业务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会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企业应在发出商品并收到销售款的当天,确认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科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
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是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例如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上述是财税实务关于《销售商品回购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销售商品回购的会计分录怎么写?」时有财税问题可在评论区进行交流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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