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机构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收入

非营利机构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收入

会计资讯admin2022-06-05 18:55:111240A+A-

这篇文章是非营利机构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收入财税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非营利机构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收入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非营利机构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收入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非营利机构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收入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非营利机构满足的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会计实操小编提示:符合上述规定的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营利机构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收入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线咨询专业的会计老师。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分录关于《非营利机构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收入》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非营利机构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收入」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功能技成,庖丁解牛久练而技进乎道;路在脚下,荀子劝学博学则青出于蓝,说的好,但有多少人能做到,这回要考会计证书了我愿鞭策自己,用这句话激励自己前进。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