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问题上有什么不同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问题上有什么不同

税法实务admin2022-06-08 14:28:01486A+A-

这是一篇关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问题上有什么不同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问题上有什么不同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您解决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问题上有什么不同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问题上有什么不同

一般而言,视同销售是税企差异的结果,由于税法与会计准则的核算口径不同所产生的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差异。即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依据税法的规定,税收上应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增值税存在视同销售行为;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但二者在确认视同销售时存在一定差异: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是为了避免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维护增值税“环环征、环环扣”征收链条的完整;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所得税,视同销售是为了体现货物所有权在不同法人之间的权属转移以及税法的公平。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采取列举法确定视同销售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则是采用概括法的方式明确视同销售范围;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均采取列举法确定视同销售范围。

(三)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包括:(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8)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9)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10)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基本上是对实施条例的重复和细化:(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四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应在会计处理上得以体现,即企业在会计处理时应体现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无需在会计处理中体现,只是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调表而不调账,在会计利润中不反映视同销售利润。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问题上有什么不同?通过阅读企业中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问题上不同的相关问题,大家是否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吗?欢迎咨询会计实操的在线答疑老师,进行针对性的讲解.

以上是财税知识关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问题上有什么不同》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问题上有什么不同」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不到最后时刻,永远不要放弃;不到最后胜利,永远不要掉以轻心,还没去参加会计职称考试呢,怎么知道自己考不过呢?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