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税和增值税收入可以不同吗

​文化建设税和增值税收入可以不同吗

税务实操admin2022-05-24 20:43:42727A+A-

文章是关于​文化建设税和增值税收入可以不同吗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文化建设税和增值税收入可以不同吗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您解决​文化建设税和增值税收入可以不同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文化建设税和增值税收入可以不同吗

可以不同.文化建设事业费计算和增值税不一样.文化建设事业费是以含税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的,而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不是增值税税额的3%?

不是.缴纳文化事业建

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具体规定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五、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应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八、营改增后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家税务局征收.

文化建设税和增值税收入可以不同吗?当然是可以的,而且本身也是不同的,一个是以营业额为依据,一个是以增值额为依据.具体的内容参见上文.如果你还想要了解这方面的会计知识,请记得关注会计实操,每天都会有相关知识更新.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实操关于《​文化建设税和增值税收入可以不同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文化建设税和增值税收入可以不同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头悬梁,锥刺骨,巾帼挥毫书奇志;三更火,五更鸡,须眉仗笔写华章,会计职称考试,我来也!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