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单如何作废?
这篇文章是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单如何作废?的财税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单如何作废?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单如何作废?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单如何作废?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二条规定,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
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代开专票是否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单如何作废?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要怎么作废了,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务知识,欢迎在窗口与会计实操老会计们互动答疑。
以上便是税法实务关于《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单如何作废?》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单如何作废?」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作为一次经历,失败有时比成功更有价值。失败可以给我们留下更深刻而持久的记忆和思考,会计职称考试也是如此,认真努力加油就行,其他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