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怎样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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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怎样做账?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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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
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应付帐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计算固定资产清理的余额,进行结转,计入营业外收入(支出)
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怎样做账?
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购买固定资产,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非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含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涉及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是:凡是用于应税项目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购进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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