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征收对象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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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征收对象是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而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都是通关进口货物和服务的人或者企业。 关税可以分为计税关税和基准关税两大类,计税关税就是根据进口货物的价格来计算的,基准关税则是根据进口货物的重量或者数量进行计算的。计税关税可以再分为数量总量征收关税和单价征收关税,单价征收关税是指在每件商品上收取某一比例的关税,而数量总量征收关税则是指有一定的固定税率,根据进口货物的总量来确定税额。 除了上述两大类关税,还可以对货物和服务加征关税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国家的政治利益,这是国家最常用的一种征税方式,目的是通过提高关税水平,来阻止某些物品进入国家,以维护本国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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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关税的定价原则有均衡定价原则、禁止定价原则、最惠国原则和准入原则四大原则。均衡定价原则是指关税的定价要根据特定国家的经济情况来确定,以免使所有税种之间的收入支出失衡;禁止定价原则是指不允许政府以关税来抑制国家的贸易,以维护国家的保护主义政策;最惠国原则是指关税的定价要与本国经济状况有关,以维护本国利益;准入原则指的是关税定价要根据外国货物进入本国市场的数量程度来确定,以保护本国市场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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