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账务处理
这篇文章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账务处理的税务实操内容,下文详细介绍了企业日常业务过程中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账务处理的相关财税处理技巧,可能能够您解决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账务处理的困扰。
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账务处理问题在会计工作中是很常见的,相信有经验的会计人员都很熟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未达到起征点,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要怎么进行做账?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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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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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未达到起征点的账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十)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1)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
增值税,确认应交税费: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计提附加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3)达到免征增值税条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4)将计提的附加税冲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红字)
以上便是财税实务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账务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账务处理」时有财税问题可在评论区进行交流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