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一定要机打才可以吗?
本文是关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一定要机打才可以吗?的税务实操内容,下文详细介绍了企业日常业务过程中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一定要机打才可以吗?的相关财税处理
专用发票的备注栏可以手写吗?手写的有效吗?还是一定要机打?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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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一定要机打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九条规定:“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的信息不可以手写。
专票的备注栏忘记填了怎么办?
开专用发票的时候,如果忘记在备注栏里备注,那么有几种处理方法:
1、通过手写进行补救:对于一些项目,备注栏只是作为一个说明补充,因此可以不用打印体。但是手写有时候会发生篡改等的情况,因此一般手写备注也有不被认可的情况。一般不建议用,不到万不得已不用。
2、打印补救:设备允许的话,(有一些打印机)是可以补充打印的,例如针式打印机,这时候只要补充填写并对好位置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3、重新开专票:这个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条件允许的时候比较建议。把已经开具的发票作废或者冲销掉,然后重新开具一张,补上备注内容即可。
以上就是有关专用发票的备注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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