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预收款项收到就必须缴纳增值税呢?

什么时候预收款项收到就必须缴纳增值税呢?

税务实操admin2022-05-06 6:24:1778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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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和大家聊一聊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的预收。比如咱买个车,这车比较抢手,缺货,先付一部分车款回家等着吧!咱租个房,签个租房合同,先交上一年的房租再拿钥匙拎包入住!如上所有这些预付的钱对于商家来说都是预收款。

先来说说营改增之前,营改增之前是这么规定的,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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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除了一些工期很长的特殊货物,一般货物的销售在收到预收款时是不缴纳增值税的。

再来看营改增之后:

1、提供建筑服务应在收到预收款时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简单举个例子。

A建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安徽合肥。2016年7月与湖南长沙的B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建设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要先向A建筑公司支付预付款50万元。收到款项后,A公司组织施工队伍到长沙施工,该项目为包工包料。

那么A建筑公司在收到预收款50万元,应在长沙市工程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0.9万元。【注:50/(1+11%)*2%】

2、提供租赁服务应在收到预收款时缴纳增值税

二话不说,上例子。

这是一个异地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和收到预收款结合的案例。一家安徽合肥的A建筑公司将位于湖南长沙的房子出租给了B公司。该房屋是2016年6月购入的。2016年8月份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10万元,租期三年,B公司需先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

那么B公司应在收到预收租金10万元后,在长沙市房屋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值预缴增税,应预缴税款0.27万元。【注:10/(1+11%)*3%】

3、房地产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要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我们继续来用例子讲解。

A房地产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目前有一个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的在建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已取得预收许可证,2016年10月份预收款收入5550万元,应向合肥市项目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150万元。

【注:5550/(1+11%)*3%】

4、销售预付卡收到预收款时不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称“多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用途预付卡: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比如超市发的预付卡,只能在超市使用;

多用途预付卡:可以在发行机构以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

一言不合上案例:

A连锁超市,2017年3月对外预售购物卡,面值200元/张,B公司一次性购入100张,总金额20000元。

解析:

A连锁超市在销售购物卡取得预收资金20000时,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并且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这笔20000元的预收款是不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和预缴税款的,在充值卡实际消费时,在根据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业务收到预收款时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案例:

A公司与B运输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委托B公司运输一批货物。合同约定,A公司须预付1万元的运输费,假如发票在运输完成后一次性开具,那么由于B公司在收到预收款1万元时还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故不进行纳税申报。

假如B公司在收到预收款1万元后就开具了运输发票,那么在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义务就产生了。

通过咱们今天的简单分析,希

望你对企业的预收款业务会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

以上内容是会计分录关于《什么时候预收款项收到就必须缴纳增值税呢?》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什么时候预收款项收到就必须缴纳增值税呢?」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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