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已生效时间可以更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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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已生效时间可以更改吗
小规模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为即办事项,办税服务厅收到纳税人申请后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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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改季"情形.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将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的,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的第1个月,则按季申报自本季度起生效;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第2个月或第3个月,则按季申报自下季初起生效,本季度继续实行按月申报.
"季改月"情形.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将按季申报变更
为按月申报的,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的第1个月,则按月申报自本月起生效;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第2个月或第3个月,则按月申报自下季初起生效,本季度继续实行按季申报.以2019年一季度为例:
【例1】原实行"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操作如下:
1.税(费)种认定:将原"按月申报"的税种"认定有效期止"修改为2018年12月31日,并新增"认定有效期起"为2019年1月1日的"按季申报"税种认定信息.
2.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在2019年4月征期内申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所属期的增值税.
【例2】原实行"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2019年2月或3月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操作如下:
1.税(费)种认定:将原"按月申报"的税种"认定有效期止"修改为2019年3月31日,并新增"认定有效期起"为2019年4月1日的"按季申报"税种认定信息.
2.申报期限:纳税人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属期增值税仍实行"按月申报" ,并将在2019年4月属期起实行"按季申报".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
举例说明:
例1:某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按月纳税,则只有1月的5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按季纳税,由于该季度销售额为28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28万元全部能享受免税.
例2:某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8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按月纳税,1月份的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按季纳税,由于该季度销售额31万元已超过免税标准,31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
基于以上情况,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包含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额均可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的,其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已生效时间可以更改吗?一般来讲是不行的,会计实操小编认为这是一种即办事项,就是大家在税厅申请后就即时办结了,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因为纳税期限的差异,享受的优惠政策也有所不同,看完以上内容大家还有疑问的话随时来和小编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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