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企业差额扣除是否必须取得凭证原件?
本篇是有关旅游企业差额扣除是否必须取得凭证原件?的会计资讯内容,下文详细介绍了企业日常业务过程中旅游企业差额扣除是否必须取得凭证原件?的相关财税处理技巧,也许能您解决旅游企业差额扣除是否必须取得凭证原件?的困扰。
我司是一家旅游企业,在为旅客提供旅游服务时,有旅客索要了飞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我们知道,纳税人选择差额缴纳增值税时,需要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给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因此,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如果交通发票原件交给了旅客,确实无法取回的,可以以该部分行程单的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上述便是财税实操关于《旅游企业差额扣除是否必须取得凭证原件?》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旅游企业差额扣除是否必须取得凭证原件?」时有财税问题可在评论区进行交流哟。
上一篇:企业库存现金如何管理?
下一篇:暂估成本跨年怎么做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