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人防设施房产税应由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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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因此,由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经营的人防设施,应由贵公司负责缴纳房产税.
地下人防设施是否缴纳房产税?
可是在实际征收时有三种情况要区分: 一、是地下人防设施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并不与地上建筑相连的,其自用的地下人防设施,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即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原值*[1-]*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即应税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2% 二、是地下人防设施与地上房屋相连,应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征. 三、是出租的地下人防设施,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物一样计算征收房产税.
居民小区人防设施房产税应由谁缴纳?如上,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但这个时候会计又不知道怎么样处理的时候,就可以来问问会计实操网老师具体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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